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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退出国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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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2 15:26:03 文章来源:讲学网-www.jxuew.com
各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019年12月,国务院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省首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省、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停止受理《通知》中第一批遇出的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的鉴定计划.
(二)全省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务必在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29个职业鉴定计划的成绩上报,省、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2020年9月15日起不再接收29个职业的鉴定成绩,
(三)全省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务必在2020年9月25日前,前往省、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证书编号,自2020
年9月25日起,省、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停止29个职业的证书编号,
二、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深刻理解和领会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
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我省首批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的退出《目录》工作,严格按照退出时间节点要求,加强领导、统等安排、扩大宣传,督促指导所属鉴定机构合理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全省首批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
准,严禁突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鉴定工作,加强考生中报条件审核,加强鉴定考务管理,规范工作档案留痕,严禁在退出《目录》前违规鉴定,突击鉴定,对发现问题的,坚决严肃查处。
(三)各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广泛推行、主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好改革期问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
有序街接和平稳过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指导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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